青岛中净净化科技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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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医药、电子、食品等行业的迅速发展,这些行业对厂房、生产工序和生产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。洁净厂房作为解决医药、食品、高精密性仪器无菌无尘生产的前提保证,其防火设计不容忽视。一般来说,新建的洁净厂房一般有着严格的消防安全要求控制,往往洁净级别较高对消防安全要求也越高。洁净厂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,但由于青岛无尘室洁净厂房内生产工艺的特殊性、洁净室(区)的特殊性,在防火设计上也有一些特殊的要求。
洁净室的顶棚和壁板(包括夹芯材料)应为不燃烧体,且不得采用有机复合材料。顶棚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.4h,疏散走道顶棚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.0h。在一个防火区内的综合性厂房,其洁净生产与一般生产区域之间应设置非燃烧体隔墙封闭到顶。隔墙及其相应顶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,隔墙上的门窗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.6h。穿过隔墙或顶板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塞。术竖井井壁应为非燃烧体,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。井壁上检查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.6h;竖井内在各层或间隔一层楼板处,应采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非燃烧体作水平防火分隔;穿过水平防火分隔的管线周围空隙,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塞。洁净厂房的地面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标准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》( GB 222—1995)的规定,装修材料的烟密度等级不应大于 50,材料的烟密度等级实验应符合现行标准《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》(GB/T8627—2007)的有关规定。
为缩短管线距离、减少能耗、提高土地利用率、有利于生产管理,医药工业制剂厂房通常将生产、仓储、配套公用工程及生产管理、质监中心有机组合在一栋综合建筑体中。在建筑设计时,应按不同的生产功能、使用功能来划分不同的防火分区。 甲、乙类生产的洁净厂房,宜采用单层厂房。其防火墙间较大允许占地面积,单层厂房应为 3000㎡,多层厂房应为2000㎡。丙、丁、戊类生产的洁净厂房其防火分区较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现行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—2014)的规定。每一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、安全出口、疏散距离均应满足规范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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